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第一铅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铅笔”)诉国内某文具公司侵害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纠纷案做出了再审判决,认定该文具构成侵权。本案经历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由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
经典永流传
中华牌6151红黑抽条铅笔(以下简称“6151”),是1961年为了庆贺劳动节,第一铅笔于5月1日首创设计推出的一款经典产品。该款铅笔经过60多年的使用、宣传与维护,伴随了一代代人的成长,已成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一款铅笔。正是因为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市场上也经常出现假冒或仿冒产品。第一铅笔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权,6151的市场影响力也得到了众多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及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支持。
2021年,第一铅笔发现国内某文具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6151近似的红黑抽条装潢,造成了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遂起诉至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该文具公司所使用的红黑条纹装潢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区分商品来源的独特性,因此不构成对第一铅笔的侵权,法院驳回了第一铅笔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一铅笔不服一审判决,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认为涉案铅笔的包装和装潢不具备显著性和独创性,该文具公司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第一铅笔坚定知识产权维权,便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正义从不迟到
本案是第一铅笔维护自主知识产权过程中经历的一次颇为周折的诉讼,但在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且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情况下,正义最终得到了伸张。
第一铅笔由衷感谢广大消费者的信任与厚爱,这也是公司坚持维权、维护品牌,保护消费者利用的动力所在。
来源:中国制笔协会